隨著互聯網深度融入社會生活,網絡空間的安全與秩序已成為國家治理的重要課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作為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本期科普驛站聚焦《網絡安全法》中關于“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核心規定,解析其如何為我們的數字生活保駕護航。
一、法律定位:網絡空間治理的“基本法”
《網絡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絡空間安全管理的基礎性法律。它確立了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展并重的原則,明確了國家、網絡運營者、個人等各方主體的責任與義務,構建了涵蓋網絡運行安全、網絡信息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等多維度的制度框架。其中,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規制是核心內容之一,旨在確保信息傳播的合法性、有序性和安全性。
二、關鍵制度: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規矩方圓”
《網絡安全法》針對互聯網信息服務設立了多項關鍵制度,主要包括:
- 實名制管理:法律要求網絡運營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這一制度有效遏制了網絡匿名帶來的謠言傳播、欺詐侵權等亂象,增強了網絡行為的可追溯性與責任歸屬,是清朗網絡空間的基礎。
- 信息內容安全管理義務: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輸的信息,應立即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主管部門報告。這明確了平臺在內容治理上的“守門人”責任。
- 網絡安全保護義務: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需履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義務,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被竊取、篡改。這從技術層面筑牢了服務安全防線。
- 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法律特別強調了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保護。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并經被收集者同意。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原則上應在境內存儲。這為數字時代的隱私與數據主權提供了法律盾牌。
- 配合監管與應急處置: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并為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在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并按照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
三、現實意義:賦能發展,守護權益
《網絡安全法》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規定,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 對用戶而言:法律通過規范平臺行為、保護個人信息,使用戶在享受便捷信息服務的減少了遭遇詐騙、隱私泄露、謠言侵擾的風險,提升了網絡體驗的安全感與信任度。
- 對企業而言:法律明確了合規經營的紅線與底線,促使互聯網企業將安全內置于產品開發與運營全過程,雖然短期可能增加合規成本,但長遠看有利于構建健康可持續的行業生態,贏得用戶信任。
- 對國家與社會而言:法律有效維護了網絡空間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打擊了網絡犯罪和有害信息,促進了健康向上網絡文化的形成,為社會穩定和數字化轉型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我們的責任:知法守法,共建共享
《網絡安全法》的有效實施,離不開每一個網絡參與者的共同努力。作為普通網民,我們應當:
- 增強法律意識:主動學習《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在網絡空間中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 踐行網絡實名:在法律法規要求實名的情況下,主動配合完成身份驗證。
- 規范信息行為:不制作、復制、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和侵權內容。
- 提升防護技能:注意保護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謹慎授權,定期更新密碼,防范網絡攻擊。
- 履行監督義務:發現網絡違法和不良信息,積極通過正規渠道向平臺或監管部門舉報。
《網絡安全法》如同網絡空間的“交通法規”,為奔騰不息的信息流設定了安全通道。它既是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規范,也是對每一位網民權益的守護。只有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廣大網民協同共治,才能真正構筑起堅不可摧的網絡空間安全屏障,讓互聯網更好地造福國家和人民。